各院系: 按照《淄博职业学院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》要求,现将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的考核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创新创业绩效考核指标 1.业务工作(1分) (1)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; (2)建有稳定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; (3)建有院级创客工作室并正常开展工作; (4)开展创业讲堂等相关活动不少于5次; (5)培育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5个; (6)正式工商注册的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不少于2个。 ——计分办法:每完成上述工作并报备创新创业学院一项,计0.1分,最高者计1分。 2.创新创业大赛获奖(按教学类成果赋分) (1)国家级一类竞赛项目(中国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)二等奖计20分、三等奖计10分;国家级二类竞赛项目(国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),一等奖计10分、二等奖计5分、三等奖计3分;国家级三类竞赛项目(国家级行业协会、学术团体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组织),一等奖计3分、二等奖计2分、三等奖计1分。 (2)省级一类竞赛项目(山东省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),一等奖计20分、二等奖计10分、三等奖计5分;省级二类竞赛项目(省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),一等奖计5分、二等奖计3分、三等奖计2分;省级三类竞赛项目(省级行业协会、学术团体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组织),一等奖计2分、二等奖计1分、三等奖计0.5分。 (3)淄博市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(含校级):一等奖计0.5分、二等奖计0.2分、三等奖计0.1分。 二、赋分依据 1.业务工作 (1)课程表等开课证明材料。 (2)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信息表,含每位导师的姓名、部门(单位)、承担创新创业任务等。 (3)院级创客工作室建设与运营相关证明材料(2021年已提报院级创客工作室运营报告院系,不再报送)。 (4)创业大讲堂等相关活动证明材料。 (5)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。 (6)营业执照(注册年度为2021年,注册地址为校内)。 (7)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与率(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统计为准,无需提报材料)。 2.创新创业大赛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通过质量管理平台提报,创新创业学院统一认定赋分。提报路径:质量管理平台-绩效数据采集-申报成效与贡献-教学类成果(获奖类别:技能大赛及作品获奖-其他)。 三、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业务工作电子版材料发郑梦莉办公平台邮箱,纸质版(目录页+佐证材料)加盖部门公章后2月25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947室。
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2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