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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建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

时间:17-04-20 16:51 来源:  作者: 点击:

各部门:

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国办发〔2015〕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6〕13号),根据《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研究决定组建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  一、入选条件

  (一)校内导师

    1.有良好的道德风尚、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;

  2.有奉献精神,愿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;

  3.有较强的原则性,遵守组织纪律,作风公道正派;

  4.有创新意识、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,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验;

   5.一般应为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,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。

   (二)校外导师

   1.志愿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,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,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与能力;

   2.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,对科技、经济、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;

   3.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,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,能对创业者提供导向性、专业性、实践性辅导服务;

   4.有资金资源,愿意对初创企业进行小额资金扶持;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,愿意率先投入,并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。

   二、权利、职责

   (一)权利

   1.获得由淄博职业学院颁发的创新创业导师证书;

  2.导师开展课程、讲座、论坛和咨询指导等活动,由各系(院)采取计入课时或现金形式予以补贴。校内导师的创新创业工作同时纳入个人年度岗位考核;

   3.优先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培训及学习考察活动;优先安排创新创业课程;优先选派到企业实践锻炼;

  4.学院组织年度十佳导师评选并给予奖励;

   5.优先推荐加入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,享受省导师库入选人员待遇。

   (二)职责

  1.承担学院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任务;

  2.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对学生创业项目一对一帮扶,参加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;

  3.参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研活动;

  4.参与学院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;

   5.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  三、导师管理和考核

  1.导师遴选。由各系(院)推荐,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遴选。入选导师纳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,发放聘书,首聘期限为2年;

   2.导师管理。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,每2年进行一次更新,由各系院提出增补、变动意见,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;

3.导师考核。入选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,每年由导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情况,由推荐系(院)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岗位绩效考核。

  四、申报要求

  1.各系(院)于4月25日前,填写部门推荐导师信息表、汇总表(附件1、2)及导师电子照片发杨俭修平台邮箱。

   2.各系(院)最多可申报校内创新创业导师5名,应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、专业。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由系(院)根据需求推荐。

 附件:1.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信息 

        2.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  

  

          创新创业学院   

          2017年4月2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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