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《淄博市鼓励“零成本创业”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》文件精神,加快形成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浓厚氛围,为创业者实现自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平台,小创君了解到,我市建设了市创业孵化中心。日前,中心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,创业者、创业企业(项目)入驻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。
市创业孵化中心位于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,总建筑面积20648.4平方米,可容纳200余家创业孵化企业进驻,解决1000余人的就业问题。该中心将是我市集专业服务、创业辅导、创业孵化、法律服务、政策扶持、注册代办、财税代办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创新创业平台。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、不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创业者,注册2年以内依法纳税的小微初创企业,以及从事科研、环保、文化传播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企业或项目可以申报入驻。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可享受房租减免、创业担保贷款、社会保险、创业和岗位开发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。 有关详细条件及情况,可以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,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进行电话咨询。
申报时间:自2016年12月12日开始申报 申报地点: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 网址:http://sdzb.lss.gov.cn 咨询电话:2856177、2856186 入驻条件及申报材料 1 创业者入驻条件 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能力;具有专科以上学历(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留学回国的大学生,同等条件优先入驻);初次申请入驻,也未入驻过其他创业孵化中心或创业园区的;不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(非在职、退职、退休人员);无失信和违法犯罪纪录。
2 企业(项目)入驻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诚实守信,合法经营,依法纳税的注册2年以内的小微初创企业;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、环境保护、工程设计、美术设计、装潢策划、广告创意、动漫制作、影视创作、文化传播、电子商务、网络与软件技术、信息与通信技术、现代服务业等科技型、创新创意型且噪音小、无毒无害、非易燃易爆的企业或项目;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3 申报材料 申请入驻的创业者或企业(项目),应填写《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》(可到孵化中心领取或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“下载中心”下载,网址:http://sdzb.hrss.gov.cn)、提报创业(项目)规划书,并提交以下材料:
以上信息来源: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