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 徐子轩) 8月27日,创新创业学院在北校区稷下创客汇202室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集中学习活动。活动由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陈哲主持,创新创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。
会上,陈哲领学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,要求全体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文化自信,传承民族精神,增强国家观念。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,一定深刻领会《爱国主义教育法》精神,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,增强学生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,为培养具有深厚爱国情怀和时代担当的新时代青年持续努力。 供稿审核人:王琪 责任编辑:陈哲
终审:孙婧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