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 曹潇文)6月18日下午,根据创新创业服务月活动安排,学院联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淄博市税务局、张店区税务局等部门在稷下创客汇路演大厅举办“齐韵淄税·税问青声”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政策讲座。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孙婧,淄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娜,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副局长胡继巍,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刘晓,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专家顾问及90余名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参加讲座。讲座由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陈哲主持。
本次讲座由“齐韵淄税•税问青声”宣讲团成员刘晓彤主讲。刘晓彤从大学生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、社会保险费简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等三个方面,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税务基础知识,详细阐述了大学生创业税收政策,并就“试用期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费”“创业阶段如何缴纳社会保险”等学生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读。活动现场同学们就税费方面的疑惑进行提问,税务人员耐心解答并给予专业指导。 参会同学纷纷表示,通过此次讲座对税费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,将主动学习税收法治知识,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,走稳走好就业创业之路。 供稿审核人:王琪 责任编辑:陈哲 终审:孙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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